水产与生命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加减分工作规程

发布者:生命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:2022-09-13浏览次数:75

根据《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的要求,特制定水产与生命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加减分工作规程,具体如下:

一、综合素质加减分统计流程

学院团委素质拓展部将综合素质加减分通知、综合素质加减分统计表格下发至各班级,各班级负责人统计汇总上报,学院团委素质拓展部严格按照《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、《水产与生命学院各类奖助学金、先进个人评选补充细则》的要求进行审核,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,每学期公示一次综合素质加减分情况,公示期为三天,公示后下发班级学生签字确认。

二、各部门上报综合素质加减分文件说明

各部门组织完活动后一周内应将加减分文件报送团委素质拓展部,文件编号按照部门编号+时间+活动次数撰写, 应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准确写明学号、班级、姓名、加/减分类别、所加/减分数等项目,审核人、审核时间需手写签字确认,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团委素质拓展部,团委素质拓展部审核通过后下发加分文件。各部门编号及加分文件模板见附件《水产与生命学院团委各部门编号及加分模板》。

三、各班级上报综合素质加分证明说明

各班级上报的加分证明需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提交,班级文件夹内以姓名命名,姓名文件夹内证明照片以班级+姓名+奖项类别+奖项命名,学生个人所加项目需按时填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综合素质加减分统计时间说明

本科生综合素质加减分统计工作每学期进行两次,一学年统计四次,学期末汇总两次分期统计结果,学年末汇总两学期结果。加分时间为当年91日至次年831日所获奖励或参加的活动。上学期91日至1130日的加分工作于1215日前完成,121日至229日的加分工作于315日前完成,31日至531日的加分工作于615日前完成,61日至831日的加分工作于915日前完成,320日前和920日前分别汇总完毕一学期和一学年的综合素质加减分情况,同时完成公示和学生签字确认工作。

本工作规程即日起开始执行。

 

 

水产与生命学院团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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